离婚冷静期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,但不是法律。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一千零八十四条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离婚冷静期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,但不是法律。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一千零八十四条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